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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6节

    第82章
    青曲镇坐落在江边, 镇子很小,程英住得东大街距离镇子的码头不过两百米的距离,在东大街就可以看到江水的风景。
    程英带着龙卜曦, 一路顺着镇上青石板铺就的街道, 往码头行去。
    傍晚的小镇很安静,快到饭点的时间了, 很多人家都在家里做饭,街道两旁传来炒菜做饭的声音, 空气中隐隐漂浮着饭菜的香味。
    程英带着龙卜曦穿过两条街,来到一条小巷子,穿出巷子以后, 下面有成排的石阶,码头就在石阶下一条不到一百米长的水泥路尽头。
    两人下了石阶,顺着水泥路, 往码头走。
    傍晚的码头没什么人,镇上的人们还没吃晚饭,吃完晚饭, 街道上的人们会沿着江边的道路散步、闲聊,日子过得清贫,倒也清闲自在。
    临江的风景十分秀丽, 由于水泥珍贵的缘故, 临江两岸没有像现代一样用水泥修滨江路, 只是最原始古朴的土路, 岸边无人清理杂草, 使得岸边长了许多杂草和芦苇丛。
    如今到了深秋季节,芦苇丛开满了白色的芦苇花,如一片片白色的羽毛一般, 随着江风不断晃动。
    傍晚的霞光红得如火如荼,江水平静又暗藏汹涌,一群群白鹭、水鸟从江面上成群飞过,近处的码头停靠着两艘不大的轮船,若干狭小的乌篷船,轮船鸣着笛,示意即将轮渡,青曲镇的江水风景,美得像一幅画。
    龙卜曦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风景,他站在码头水泥路旁,好奇地看着滔滔不绝的江水,看着成群的白鹭从他头上飞过,也看着岸边飘荡的芦苇花,眼中满是新奇。
    江边的风还挺大,风吹着他的苗服,将他的衣服吹得有些鼓,让他的身形看起来更加的削瘦。
    他手上戴着的铃铛不知道为什么,被风吹响了,叮铃铃,叮铃铃,响个不停。
    程英连忙拉住他的手问:“你的铃铛怎么响了?”
    普苍寨的苗民说龙卜曦的铃铛是什么神铃,平时不会响,只有他施展蛊术,以血祭铃,铃铛才会响,怎么现在无端端的就被风吹响了呢?
    龙卜曦偏头看她,江风吹着他齐肩长的头发,将他那张俊美无比的脸遮住了一大半,让他看不见他的眼睛和表情,只听见他说:“起风了,铃铛喜欢风的味道。”
    程英:......
    这是什么奇怪的比喻?
    他不愿意说铃铛为什么会响,周围没什么得罪他的人,想来他也不会对无辜之人下蛊。
    程英想了想,指着不远处的轮船说:“你没坐过船吧?要不要坐船试试,我们就坐一个来回,让你感受一下在江上漂泊的感觉。”
    龙卜曦没反对,点点头,跟着她往轮船走。
    码头边立了一个木牌子,上面写了轮船来回轮渡的时间,一般是半个小时一趟,票价为一毛钱一个人。
    一毛钱听起来不贵,但在这个年代,一毛钱可以买好几斤红薯之类的粗粮了,不是要去对面的人,压根舍不得花钱坐船。
    由于江对面全是绵延不绝的大山村落,没有什么平地集市,因此江对面的人,每逢1.4.7的日子,都会来青曲镇赶集,买
    日常所需的物品。
    镇上还有方圆几百里唯一的一所初中学校,江对面的人家如果有孩子考上了初中,都会把孩子送到青曲镇上来读书,于是除了赶集的日子,平时坐轮船的乘客,其实没有多少人。
    程英走进一个两面都漏风,只有铁栏杆围起来的铁皮轮船里,向里面一位穿着土布褂子的大叔买了两张船票,拉着龙卜曦坐在船舱里的板凳上。
    那大叔认识程英,往轮船后面的钱匣子里放着钱票道:“小程,你身边那位同志是谁呀?普苍寨的人吗?长得可真好看。”
    程英背靠在铁栏杆上,感受到江风吹着自己的后背,冷得缩紧了一下衣服,看着那大叔回答,“他是我对象,是普苍寨的人,我也觉得他挺好看的。”
    龙卜曦眉目间本来有股郁色,此刻心情忽然转好,偏头看着程英问:“你喜欢我这张脸?”
    程英点头,“当然,你这张脸是我看过得最好看的男人,别说我喜欢,就算是旁人看到你这张脸也会喜欢。”
    龙卜曦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,低声道:“我阿妈说,一个女人长得太漂亮,不是一件好事,一个男人长得太好看,也同样如此。”
    程英道:“你阿妈说得没错,不管男女,长得太好看,出生在贫困家庭里,美貌就会变成一种原罪,会吸引许多险恶之人,对貌美之人下手,做出很多恶心的事情出来。不过,你不一样,你有很多蛊虫,有保护自己的本事,就算别人对你有什么不好的想法,只要敢对你动手,你就有能力解决他们。所以你不用担心,别人会觊觎你的美貌。”
    “那么你呢?你也是觊觎我的美貌,才答应跟我在一起吗?”龙卜曦放下手,看着她问。
    他的皮肤常年不见阳光,白到近乎透明的那种,能够清晰的看到皮肤下的细小血管,被江风一吹,他的脸就微微泛红,像经受不住江风吹拂一样,越发显得他俊美无双。
    程英看到他那近乎完美的俊美面容,有一瞬间的晃神,很坦然地说:“我答应跟你在一起,一大半是被你胁迫,一小半是利用,还有一小半,就是因为你这张好看的脸。你都拿我性命做要挟了,我总要从你身上图点什么,才对得起我自己吧。”
    漂亮的男人谁不喜欢,她是正常的女人,当然也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。
    对于她的坦诚,龙卜曦显得很高兴,他嗯了一声,笑容惊艳道:“你说得对。”
    程英奇怪地看他一眼,怎么忽然之间,他又高兴了?
    这人的脾性还真是喜怒无常,一会儿高兴,一会儿不高兴的,真难揣摩。
    渡船在原地大概等了一刻多钟,船舱里陆陆续续来了几个背着背篓,要赶回家的人上船。
    负责开船的大叔看时间差不多了,启动渡船,在一阵柴油机的轰鸣声中,转动着驾驶舱的轮盘,往对岸的码头开去。
    临江的水面在冬季大约有三十米宽,冬季的水不比夏季洪水湍急,水面相对平静,但行驶到了中间,水流还是有些湍急,使得整艘船也随之晃荡。
    龙卜曦是第一次坐船,被晃荡的船晃得一阵晕眩,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,伸手握住程英放在腿上的左手。
    程英低头,看着握住自己左手的那只惨白修长的手掌,不知道是江风太大,吹得他有些冷,还是第一次坐船有些害怕,他的手掌有些微微颤抖。
    程英握了握他的手,在他旁边低语,“别怕,船不会翻的,要是翻了,我会游泳,我会在第一时间把你救起来。”
    龙卜曦手没抖了,睁开眼睛,看着程英似笑非笑,什么话都没说。
    程英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一句,你以为我害怕坐船?
    不害怕坐船,那他抖什么,程英没好气地收回自己的手。
    船舱对面坐着的几个乘客,正用好奇又八卦的眼神打量着他们俩。
    大庭广之下,她不能跟龙卜曦过多拉拉扯扯,就算他俩是处对象的关系,现在十年大动乱才结束没两年,乡下的人们风气还保守的很,见不得小年轻拉拉扯扯、黏黏糊糊的模样,一有这种现象,那种看猴子般的尖锐眼神,能从小年轻的身上剜块肉下来。
    很快,轮船停到了对面的码头,船里的乘客陆陆续续下船,上岸。
    距离下一趟开船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,程英不能在船上干等着,就带着龙卜曦下了船,往岸上走了一段距离,来到一个码头边的青砖瓦房前,叫着龙卜曦吃烤土豆、烤肉串。
    这户人家的房子临近码头,建国以前就在自家院子里开了家小饭店,专门做来往乘客的生意。
    建国以后不能自己做生意了,这户人家又自己上山打猎抓野鸡野兔子,用自己家的瓜果蔬菜,土豆、红薯啥的,在院子门前烤。
    有那想吃的过路乘客,给个一两毛,就能吃不少东西。
    大动乱时期的时候,这户人家为了避嫌,摆在家里,有人问,才偷偷的烤着卖一点。
    现在大动乱结束两年了,上头的政策一天一变,曾经的红袖兵消失不见,这户人家的胆子也大了起来,直接在路边烤肉烤菜烤土豆,吸引着乘客和周围的邻居前往购买。
    程英小的时候随万淑慧坐船来过这边,翻山越岭看望一个亲戚,曾经在那户人家吃过几串烤肉,对那家的烤肉念念不忘,正好今天有空,就带龙卜曦过来吃了。
    夜色渐渐暗沉下来,那户人家的院子前搭了一个棚子,棚子上面挂了一盏昏黄的梨形灯泡,灯下放着一个圆盘烧烤架,一个年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正在架子上烤肉。
    看到程英两人,她热情地招呼:“两位同志看得有点眼生啊,是走亲戚,还是过来专门吃我家烤菜的?”
    程英道:“是来吃你家烤菜的,我小时候来你家吃过几回,念着你烤得肉。”
    女人笑了起来,“难怪我看你有些眼熟,女大十八变,你长得肯定跟小时候不一样了,长得越来越漂亮,我没把你认出来,你别介意啊。你看看想吃什么,跟我说,我给你烤,你先和这位男同志,到我家院子里坐着吃茶。”
    第83章
    程英带着龙卜曦走进院子里, 里面支了五张张小木桌,中年妇女的丈夫和两个孩子热情招呼他们坐下。
    等他们坐在左边能看到码头风景的位置后,男人询问他们喝不喝酒, 说他们这里有自己家里酿的农家白酒, 可以按两数卖。
    程英要了二两酒,她跟龙卜曦一人喝一两。
    一两就是一小杯酒, 喝起来有点辣,不过回味无穷。
    院子里还有其他顾客在吃东西, 看起来就是附近的邻居,还有刚刚跟他们一起坐船的一对背背篓的夫妻。
    他们边吃边聊,偶尔用一种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程英两人, 实在是龙卜曦身上穿得苗服太过打眼了。
    程英无视他们的目光,跟龙卜曦坐下,说着一些闲话。
    她要的东西很快烤了上来, 有两个烤土豆,一个烤秋茄子,十几串烤角瓜、烤玉米、烤蘑菇之类的素菜, 另外就是十来串烤兔子肉,一只烤鸡,几串烤猪肝、烤大肠之类的下水。
    烤鸡有点小, 不足两
    斤, 因为是野山鸡, 个头不大, 不过不影响味道。
    每一串烤串的份量都很大, 烤得滋滋冒油,放着简单的作料,比如盐味精、花椒粉辣椒粉, 没有其他作料,即便如此,闻起来依然很香。
    烤肉一毛钱一串,素菜五分钱一串,这一大份烤菜加两杯白酒,一只烤鸡,总共不过五块钱,不用给菜票、肉票,相当的划算。
    程英把烤串一个劲儿的往龙卜曦面前的小盘子里放,“吃吧,这叫烧烤,就是用炭烤烤得肉,跟你在山洞里烤得野猪肉差不多,都很好吃,你试试。”
    龙卜曦嗯了一声,拿起一串烤兔子肉,在程英期盼的目光中,吃相优雅的吃下那一块烤肉。
    “味道怎么样?”程英问。
    “不错。”龙卜曦放下竹签,“比起我烤得,差了一点。”
    程英正吃着一串烤猪大肠,闻言噗嗤一笑,“是啊,比起你烤得,是差了那么一点。”
    她还以为他内心风轻云淡,没有什么攀比嫉妒之心,原来也会在这种小事上进行比较。
    龙卜曦看她笑了,跟着笑起来,帮她把烤好的热乎乎土豆剥开皮,放在她的盘子里,“你让我来码头走走,是专门来带我吃烧烤的吗?”
    “是呀。”程英吃点了一口烤土豆,感受到土豆那绵软香甜的味道,她幸福地眯了眯眼睛,嘴里含糊不清道:“我说带你去饭馆吃饭,你怕生,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,我也不好勉强你。但你好不容易来一回镇上,总得吃点我们汉族的美食,感受一下我们汉族的风情吧。怎么样,吃得还习惯吗?”
    龙卜曦嘴角噙着笑,“习惯,你们汉人的菜肴其实跟我们苗族差不多。”
    “那是,我们算是同宗不同族,都是华夏儿女,又是一个地区的,饮食习惯不会差太多。”程英举起白酒酒杯,朝他面前的酒杯碰了碰,“来,干杯,试试我们汉人的酒。”
    龙卜曦举起酒杯,学着她的样子,碰了碰她的酒杯,将酒喝了下去。
    那白酒喝下去的时候就有点辣喉咙,等喝完以后,喉咙跟身体像着火了似的,全身都暖和了起来。
    程英喝完感觉脑袋有点头晕目眩,心想这酒看着没什么度数,没想到这么烈,她挺能喝酒的,都受不住这度数,可见这酒有多厉害。
    不知道龙卜曦是酒量高,还是面上不显的缘故,一杯酒喝下去,他没有一点不适。
    等到两人吃完烤串,坐着船返回镇上,还是他搀扶着身形有些摇晃的程英,回到家门口。
    结果两人刚到后院门前,就听见一声阴沉沉的叫喊:“程英!”
    程英循声看过去,看到了穿着一身军装制服的魏牧成。
    魏牧成头发乱糟糟的,身上的军装也是皱巴巴的,眼里充满血丝,一副风尘仆仆,十分憔悴和狼狈的模样。
    两个多月没见,他好像瘦了很大一圈。
    程英皱起眉头,“你怎么又来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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